:::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主旨:為維護公保被保險人權益,請 貴單位轉知 貴屬被保險人
應注意公保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之規定,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按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3 條規定:「本
保險包括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五
項。」同法第 12 條前段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
,發生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四項保險事故時,予
以現金給付。」另同法第 17 條之 1 規定:「(第一項)被保
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
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第三項)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人之津
貼為限。(第四項)夫妻同為本保險...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鼓勵本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含教師)提升自身英語能力,特協調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提供訂閱其系列雜誌之優惠專案,請屬同仁參閱。
說明:
一、旨揭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提供之台南市政府本(101)年度訂閱專屬優惠專案,優惠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 12 月 15 日止。
二、欲訂閱上開優惠專案雜誌之同仁請於填妥訂購單後,將訂購單及費用送機關人事單位,將費用以郵政劃撥方式付款;併同訂購單及劃撥收據傳真至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台南分社,並與該雜誌社台南分社葉小姐或宋小姐聯繫以完成訂購手續。前揭郵政劃撥方式及聯繫電話如下:
(一)郵政劃撥方式:帳號「00028889」、戶名「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退休教師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於優惠存款期滿日起 2 年內補辦續存手續者,得否依行政程序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於期滿日起 10 日內申請補辦續存手續,並溯自期滿日計算優惠存款利息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12 日臺人(三)字第 1010189526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疑義基於公教人員優惠存款相關規定一致性原則,請參照銓敘部書函辦理;至於案內所稱之「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則應依客觀之事實,各校如有是類人員請函報本局覈予審酌認定之。
三、檢附銓敘部 101 年 10 月 4 日部退二字第 1013546394 號書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