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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照顧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之服務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家庭照顧者未接受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三)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或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四)未聘僱看護(傭)。
(五)經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照顧者。
二、相關申請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至本局網站(http://sab.tainan.gov.tw/ 下載,如欲申請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請至本局網站(http://sab.tainan.gov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3 月 3 日府衛心字第 10901576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9 年 2 月 26 日 FDA 管字第 109900545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教材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1、「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跨境運毒」防制海報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下載,網址: http://enc.moe.edu.tw/Poster
2、「藥物濫用防制」懶人包教材及案例手冊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反毒資源專區」下載,網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64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22083 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影響,為減少師生及家長之疑慮,關於校園餐後潔牙及國小含氟水使用建議事項如下:
(一)疫情雖未有隨時受傳染之虞,請提醒潔牙時應有防疫概念,避免飛沫互相傳播。
(二)請提醒師生進行餐後潔牙時,應保持適當距離。鼓勵師生於座位潔牙,備妥兩個杯子,一個裝水,一個空杯進行潔牙,可減少洗手臺近距離接觸和防止飛沫感染。
(三)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施作,請依執行手冊實施方式進行,亦請保持適當距離。
(四)建議潔牙用具(牙刷、牙膏、牙線、漱口杯)、含氟漱口水小量杯使用完畢後,...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