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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10 月 14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090172301A 號函辦理。
二、活動場次日期及報名連結:
(一)東興場次: 109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20 分,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衛生局 5 樓階梯教室),網址 https://pse.is/whphp 。
(二)林森場次: 109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7 時至 9 時 20 分,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 418 號(衛生局 5 樓大禮堂),網址 https://pse.is/xdz2m 。
三、檢附活動宣傳單(如附件),請貴校協助公告於校網並轉知家長。
四、旨揭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 潘小姐 06-63577...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因而,學校教師須裝備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以應用於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復依同法第 9 條第 3 項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研發旨揭課程,以達成落實家庭教育「Easy Access-易學可及」之目標。
二、旨揭課程適用對象包括學校校長、主任、一般教師、職員及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檢附課程一覽表 1 份(如附件)。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9 月 26 日府環廢字第 10911570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限塑新生活運動略述如下:
(一)各機關、學校召開會議或舉辦活動時,不得提供杯水及塑膠瓶裝水;但無特定對象與場合之活動,如園遊會、體育競賽、演習、訓練及災害應變等經學校首長核准之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二)各機關、學校員工師生內用、外送便當或餐點,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杯)或美耐皿餐具。
(三)進入各機關、學校之餐飲,不得使用一次性塑膠袋(不包含裸賣盛裝之商品,如茶葉蛋);並少用一次性飲料杯(含塑膠類與紙類),鼓勵使用環保杯。
(四)鼓勵使用透明塑膠袋或垃圾袋,且裝滿再丟擲以減少垃圾袋使用量;資源回收物可使用...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