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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2 年 4 月 1 日南市社兒字第 1020283191 號函辦理。
二、為培力更多青年學子投入社會參與的公民義務,讓兒少不再成為社會緘默的一群,可為自己的權益勇於發聲,建構其理想中的幸福生活,並將這個力量推及到整個社區,進而改善這個社會,特舉辦旨揭會議,將可記錄下兒少心目中想要建構的幸福生活,更可透過硬體的都市發展建設、軟體的社會福利建置,發想生活在臺南的幸福樣貌。
三、旨揭會議分為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進行四場次分區交鋒會作品報告呈現,匯聚來自各區域兒少的意見與聲音。(至少選修一場次培力課程)
(二)第二階段:與臺南市長會面進行高峰會議,定於 4/26-27...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2 年 2 月 27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231140900 號函辦理。
二、實施期程與地點:自 102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起於高雄市明華國中(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號)第二會議室,預計辦理 16 場次。
三、參加對象:
(一)南部縣市各高中職、國民中、小學有意願參與的社會科教師。
四、請於每場次研習一個禮拜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 ://inservice.edu.tw/index2-2.aspx 報名,請各校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辦理,每場全程參與者得補休半日(課務自理),參與全程課程研習者,核發 48 小時研習時數,其餘者按參與情形,覈實發給研習... 觀看完整文章
內政部「102 年單親培力計畫」第一階段公告乙案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2 年 2 月 21 日台內社字第 10201078872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辦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修業期間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第一階段自本(102)年 2 月 18 日起至本(102)年 3 月 23 日止,受理申請單親家長申請 101(下)學年及臨時托育補助費,請惠予協助至該會申請。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林詩涵小姐,連絡電話:(02)2321-2100 轉 132 ,另相關計畫及申請表請於內政部社會司...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