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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12-18 | 點閱數: 162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4 年 12 月 4 日客會語字第 114670100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第五款第(一)款規定略以,全國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檢附加戳到考證明章之認證准考證、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該機關(構)彙整後,依期限函報中央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應由其所屬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彙整後統一申請;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由該校彙整後申請,未依規定辦理該會得不予受理。

三、請鼓勵轄下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各級別各梯次認證舉辦日期及報名期限,請逕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 https://hakkaexam.hakka.gov.tw )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函,報名費補助作業要點、 115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及請領相關附件等各 1 份供參。

  • 1141205來文.pdf
    1) 1141205來文.pdf
  • 附件1-作業要點.pdf
    2) 附件1-作業要點.pdf
  • 附件2-請領清冊.pdf
    3) 附件2-請領清冊.pdf
  • 附件3-115年度日程表.pdf
    4) 附件3-115年度日程表.pdf
  • 附件4-1141205客家委員會函.pdf
    5) 附件4-1141205客家委員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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