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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近來發生媒體事件登載個案為身心障礙、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等字眼,由於精神個案個人資料及其相關醫療病史具高度敏感性,爰請貴局轉知所屬,前開資料之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不宜提供給予新聞媒體,以免造成精神疾病污名化及侵害個人隱私及其權益,並請應適當與媒體宣導「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以免侵害個人隱私及其權益。
二、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六要』係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3.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4.要兼顧客觀及平衡...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 106 年 7 月份警察局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 7 月份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5 件死亡 15 人;主要肇事時段以 16-18 時發生 4 件最多,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事故死亡年齡層以 60-69 歲 4 人(65 歲以上 7 人)最多; 道路型態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14 件最多。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勿飲酒後駕車及指定駕駛,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