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舊站請前往新校網使用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1-05 | 點閱數: 329

本市教師每日出勤時間超過 8 小時但不足 1 小時之超勤時數,自 102 學年度起,得於同一學年度累積時數核予獎勵,請 查照。
 

  • 102出勤超過8小時敘獎公文.pdf
    1) 102出勤超過8小時敘獎公文.pdf
:::

右邊區域內容

English translation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