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舊站請前往新校網使用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4-12 | 點閱數: 349

教育部有關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教師如係考取 100 學年度核定班別之碩士班,提前於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入學並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應如何計算扣除在職進修年資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

  • 102E1392038.pdf
    1) 102E1392038.pdf
:::

右邊區域內容

English translation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