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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5-27 | 點閱數: 357

教師原經核准利用公餘時間進修、研究,嗣後辦理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再利用夜間或例假日從事進修、研究,請依說明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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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2E0514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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