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舊站請前往新校網使用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16 | 點閱數: 331

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參加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公開甄選,獲錄取為他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後,得併計前機關年資給予特別休假,請查照。

  • 102E0685941.pdf
    1) 102E0685941.pdf
:::

右邊區域內容

English translation

頁尾區域